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 2020 年中山市商务 发展专项资金(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)的 通知
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,各有关商协会、相关企业: 根据《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促进展览业发展 项目)实施细则的通知(中商务交字〔2019〕9 号),现开展 2020 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)的申报工作,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—、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
(一) 在中山市的展览馆举办区域特色经济专业展的办展企业;
(二) 参加市商务局或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展会的参展企业。
《2020 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) 申报指南》。
二、项目支持时间
办展项目或参展项目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期间完成。
三、申报程序
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必须同时进行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,具体申报程序如下:
申报流程: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 料,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初审并转市商务局审核。
线下申报流程: 办展企业将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交由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 门 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商务局。 参展企业将申报材料交由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 意见后,提交组展行业商协会审核,并由组展行业商协会汇订参展 企业资料(一式两份)报市商务局。
四、申报时间
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,网上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 17: 30 关闭,逾期不予受理。纸质材料请于 7 月 15 日前 送达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。